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办法(施行)
发布时间: 2012-10-31 浏览次数: 138

 

高职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积极贯彻: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方针。以“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”的发展原则,在学生中树立“一个党员一面旗帜”的表率作用。学生党员发展标准:“入党动机端正、政治素质高、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、经团组织“推优”、参加过党校、无挂科、群众认可度高,有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学生”。

具体的发展工作如下:

一、申请人向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
二、辅导员将入党申请者中的优秀分子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,并按辅导员所带班级分组,成立党章学习小组,至少两月组织一次党章学习活动,做好学习活动记录。

三、团支部通过“推优”,将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给党支部为发展对象。

四、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确定培养人,原则上由所带班的辅导员担任,经常找其谈话,每季度一份思想汇报,定期对其进行思想分析并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》。

五、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参加校党校学习,确立为重点发展对象。

六、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预审工作

1)群众座谈会。主持者要求参会人员(参会人员的人选工作被听取意见者必须回避)实事求是,畅所欲言,充分发表民主,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如实表述,对是否同意重点发展对象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需明确表示“同意”或“不同意”。

2)听取教师意见。通过填写《学生入党征求意见表》的方式听取教师意见,要求不少于两人,其中一名必须为班导师。

3)政审。查阅档案,要求写好《自传》,父母的外调情况,与重点发展对象谈话等。

4)高职学院党总支发展前进行预审(预审材料包括申请入党报告、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、思想汇报、自传、推优表、党校结业证书、成绩单、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、父母外调材料等)。

5)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七、预备党员的接受和审批工作

1)本人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2)由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。

3)支部大会讨论通过。

4)党总支负责人找预备党员谈话。

八、党委申批,入党日期从支部大会召开日起。

九、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

1)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,要求预备党员每月交纳党费,每季度一份思想汇报,每半年递交一份书面小结,联系人定期填写《预备党员考察表》。

2)在预备期间,发生挂科情况的预备党员,必须延长其预备期;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的预备党员,经逐级审核和党委批准,在预备期间即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。

3)预备党员在毕业前未转正者,联系人需填写《预备党员鉴定表》。

4)按期转正者,在转正前两周提交转正申请。

5)召开支部大会,作出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。

6)报党委审批。

高等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1011